借,直接开口要了一百块。那被害人的家庭条件要好一些,零花钱也多一点。可再多,也经不住混混这么借。最后被这个混混逼得没办法,被害人只能从家里偷钱。一次两次,没被发现。但第三次的时候,终于被家里人发现。在家里人的逼问下,被害人坦白了这件事。那被害人的家里直接就报了警,就这样,混混进去蹲了几年牢。
等再出来的时候,他也曾找过工作,但本身高中学历就没什么前景,还背个前科,更没人要了。
家里人因为他犯罪的事,也不愿理他。
他说那半年,是他这辈子过得最难熬的半年。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再次看到了那个被害人。那个被害人开着车,带着妻小,有说有笑。
看着那一幕,他的心里一下子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打翻了。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慢慢朝外涌。晚上回到六平米的廉租房,他躺在床上,越想心里越憋屈,越愤怒。
凭什么被害人现在有车有房,有老婆有孩子,但他却前途一片灰暗?
他告诉法官,他能有现在的下场,全都是拜那位被害人所赐。
他说其实一开始也没有那么坏。当初他找被害人第一次借钱的时候,其实也就是试试看,并没有觉得会成功,也没想着被拒绝就将被害人怎么样。但那
位被害人被他那么一吓,就答应了,还不止一次。
就是在被害人一次次的‘纵容,之下,他才胆子变得越来越大,直到彻底走上了违法犯罪这条不归路。
而如果当初那位被害人能在他向之借钱的时候,能够勇敢地说一个‘不,字,他肯定也就放弃了,也不会越来越变本加厉,直到把自己送进监狱。
所以他觉得是被害人的懦弱害了他,于是在酒精的作用下,他拿刀捅了那位被害人。
他的人生毁了,他无法接受被害人这个罪魁祸首过得幸福。”
周羊羽没忍住,直接爆了粗口:“这他妈是什么傻叉逻辑?合着就是受害者有罪论?人家被抢的还要对抢劫者负责?”
杨大伟继续说道:“我讲这个故事,并不是想说他的这个逻辑是对的。毋庸置疑,这个罪犯的逻辑是非常荒谬的。他的下场完全是他自己自作自受,并不是由被害人导致的。
但我们却也应该注意到他提到的这个点,并引以为鉴。
因为其实这个案子并不是个例,在我所了解到的案子里,有许多罪犯在面对审判时曾表达过这样的意思。
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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