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听着这个代表否定的答案,胡说忽然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该失落。
从某种方面来说,他不希望对方举报自己。
因为他对于冷霜,其实一直有着一种特别的情愫。这种情愫包括但不限于憧憬与喜欢。
至于为何会有这种情愫,道理其实很简单。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冷霜长得肤白貌美,家世优秀,能力出众,品性也特别好,谦逊温和,从没有因为自身的优秀就对他人表示出轻蔑或者高人一等的态度。
有几个单身汉能不对这样的女人动心?
此外,胡说的性格一直有些孤僻,和其他同事的关系也不是特别好,像以往有公司聚餐的活动,他也都是找出各种理由推脱了。久而久之,再有此类活动,那些同事总是下意识就将他排除在外,从来不邀请他。
可这种情况在冷霜进入公司后就改变了。每当胡说磨磨蹭蹭,准备最后离开公司以躲避那些聚餐时,冷霜总会适时地出现,叫上胡说。
一次还好,两次三次过后,胡说不免有些飘飘然,产生了经典的人生三大错觉之一:她喜欢我。
于是一些不该萌生的想法在他心中发了芽。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这只是胡说的错觉。冷霜对待他的方式并不特别。她对所有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客气与礼貌。
只是知道了这一点后,胡说心里那些不该萌生的想法不仅没有死去,反而悄无声息地开出了花。
一个心地善良的白富美显然要比一个白富美更为惹人心动。
而之后,冷霜私底下找胡说谈话这事,也验证了她确实是个良配。
她完全可以不管这种事,也完全可以直接向警局或调查局举报胡说,但她却两个都没选,而是找到了胡说,试图用自己的方式去感化对方。
坦白说,换做是胡说自己,他绝对不会多管闲事,做如此吃力却不讨好的事,也绝不会贸然去私底下接触一个违法乱纪之人,因为这有极大的可能会将自己推到一个不利的位置。
胡说觉得以对方的智商不可能想不到这样做会存在很大的风险,也注定没什么收益。
但她还是这么做了,义无反顾。
不过这也许就是胡说真正中意对方的地方。
当然,喜欢归喜欢,但胡说深知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所以从未敢表露过这一点。
一个连房都买不起的穷光蛋,哪有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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