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饿死你,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女孩没资格争。
如果争,就是不懂事。
包括我,我虽然是家里面不受重视,被轻视的那个。
但我也没觉得这是错误的。
我只是委屈,为什么自己不是男孩?
如果我是男孩,那么我也会受到和哥哥一样的待遇了。
“重男轻女就是觉得儿子是个宝,女儿是根草,这是不对的!其实男女都一样,男女要平等!我们女孩不能自己看不起自己,我们不比男孩差!那些重男轻女的家长不配做人的爸妈!阿喜,你不要哭,他们现在不喜欢我们,等他们老了,我们也不养他们!”
金兰很认真地和我说。
不愧是城里来的小孩。
就是比我们这些农村的孩子有见识。
那也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听到“男女平等”这个词。
这个词给我的冲击力,比“重男轻女”还要大。
她惊醒了我。
告诉我,生为女孩,不是我的错。
我没有低人一等。
爸妈不爱我,不是我不好,是他们的错。
于是我不哭了。
看到我不哭了。
金兰从兜里面给我掏出一块巧克力。
“给你吃。”
我急忙摆手不要。
因为从小就没得到过什么好东西。
所以我根本就不习惯被人赠与什么。
“给你你就拿着,我这里还有好多呢。”金兰又塞给了我一大把。
“不要了,你都给我,你叔叔婶婶会不高兴的。”我再次推辞。
至少在我家就是这样的。
我爸妈很小气。
不让我给别人东西。
哪怕一口水都不行。
我家之前曾经种过西瓜。
三伏天,四十多度的天气,我一个不到10岁的小女孩,在瓜棚里看瓜。
本来是让我和哥哥一起来的。
但哥哥待了一会儿嫌热,就跑了。
他可以跑,我不敢。
因为哥哥跑了,回家顶多挨骂。
但我跑了。
回去不但挨打,还不让我吃饭。
并且父亲特意叮嘱我,这瓜都是要卖钱的。
自己不许吃。
如果是渴了。就去喝井水。
所以虽然我很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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