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了半天,于尧也是看出来了,这个胖子就是想拉着他俩投资,因为他俩看起来面嫩。
于尧夹起一粒花生米填到嘴里。
投资是不可能的,不过这花生米有点香。
“你的剧组在哪儿呢?拍电影毕竟不是一两个人的事,最起码你得有拍摄人员吧,还得有演员,服装,道具,化妆,灯光……”
于尧学的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多多少少跟影视还算挂一点勾,了解一点基础。
“咦,人呢?”
于尧夹了一口菜,抬头忽然发现人没了,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不会是逃单了吧?
“桌子底下呢。”
张哲指了指下面。
两人本来打算一走了之,但是于尧看了看胖子那沓被握得发黑的剧本,还是喊来服务员结账。
一个快餐店,价钱也不贵。
三个人算上喝的才二百多块钱。
“阿哲,你说我们能不能拍个电影啥的?”
于尧将一直思索的问题问了出来。
张哲愣了一下。
“不是,老板,你自己也知道拍电影需要一整个剧组,你上哪找那么多人?”
“我不是还有你们的吗?”于尧神采奕奕。
“可咱们毕竟是半吊子啊,虽然也能将就用,但这也不够啊。”张哲苦口婆心的劝解道。
“先把咱们的拍摄设备买了吧。”
于尧点了点头,貌似将张哲的话听了进去。
两人找一些拍摄器材的店铺,开始逛了起来。
昨天新娱那边就亲自上门把合同签了,也让于尧见识了一下什么叫做财大气粗。
那个叫做章岚的经纪人直接张口两百万要买断音乐版权。
最后在琳琅的建议下签了分成,就算如此,于尧也拿到了50万的现金和音乐未来收益10%的分成。
这也是为什么于尧敢考虑拍电影的事情。
简单点来说就是他飘了。
成功来得有些突然。
拿到那五十万现金的时候,他不止想到了原世界的音乐,还有电影。
现在是2010年。
未来十几年绝对是娱乐爆炸的年代。
别说是人,就算是一头猪给他推到风口上,他也能起飞。
既然猪都能飞,为何他于尧不行?
他于尧比猪差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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