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芹恰好做成饭菜端上桌子,听见方刚说了这么一句,随口接道。
方恬挑高眉头道:“其实也不是我想着要把生意做到什么地方去,只是机会来了,我想要好好把握,仅此而已,那位身份高贵的夫人出现在我的面前,而且对我研制出来的香水有点兴趣,用佛家的话来说,就是我的缘,我想好好把握。”
她顿了顿,在兄长与母亲的目光中微微笑道:“况且我确实想要去京城看看。”
原主的记忆里边并没有与京城相关的记忆,她对于京城唯一的印象,就是大人们时常提起的贵人富人,听说那里物价昂贵,就连一顿饭都能够吃掉一百两银子,那种奢华与铺张是他们这种乡野人家完全不能够想象的。
方恬身为穿越人士,对于京城的印象就是脑残小说或是电视剧里的繁华模样,现在有幸能够亲眼去京城看看,她当然要动心思的,如果她的生意能够做大,那她肯定要拖家带口去京城里瞅瞅,而不是一辈子都把自己困在这座小镇上,故步自封。
次日方恬难得的起了个大早,她一向是个懒骨头,而且最是讨厌有关胭脂水粉的事情,而今天她不仅起了个大早,甚至还翻出来自己的妆匣,挑了自己最喜欢的一件裙子,对镜梳妆。
赵秀芹进门时以为自己起的太早睡眼朦胧看错了,搓了搓眼睛在看,方才相信自己这并不是看走眼了,而是方恬真是起了个大早,在梳妆打扮。
“这是太阳打西边儿出来了吗,我家丫头竟然在梳妆打扮?这是要出门见谁?”
赵秀芹说着,一下子又开始警觉起来,她就这么一个女儿,以前曾经看走眼为了赵文轩那个人渣要死要活的,现在突然开了窍要梳妆打扮出门去,她不得不开始警惕起来。
“你要出门见谁,去哪里,什么时候回来,回来的时候会不会带那个人一起回来?”
方恬现在的年纪还小,甚至刚刚过了适婚的年纪,赵秀芹并不着急将她给嫁出去,甚至还想着让她在自己身边多留两年,等仔仔细细挑了个好的男人,在把她嫁过去。
方恬对镜描眉,头也不回道:“我这不是想要去见情郎,娘亲你多虑了。”
赵秀芹哪里会相信她的话,此时此刻她穿着一袭浅紫色的长裙,梳着精致的发髻,发髻上斜插着一支精巧的花簪,一走起路来,花簪上的珠玉坠子便摇摇晃晃,更衬得美人娇弱可爱。
方恬何曾如此在意过自己的装扮问题,往日里她跟赵文轩还在一起的时候,早起梳妆打扮总是为了能够漂漂亮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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