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不甘心。
谁会甘心呢,眼前的少女可以说是他养大的,从小小的一个粉玉团子到现在的亭亭玉立,小时候只有一点点大的安雨彤,哭的时候,饿的时候,都是他陪在身边的。
直到现在他都记得初次见到这个女孩的那天是十五岁的狂欢节,他实在是饿极了偷了一个面包出来,冷不丁就迎面撞上了一身公主裙的小小的姑娘。
他之前远远地见过她,城主大人的千金,从小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东离城的公主。
那个时候他还想过这个小姑娘长得真好看,一双紫罗蓝色的眼睛是他见过所有眼睛里面最好看的了。
他们的初见,他被人揪住按在地上打,她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看着他的目光冷淡凉薄,根本不像一个三岁的小孩子。
直到他被打的只剩一口气了,店家觉得他死在这里这个时间很晦气,把他扔在了垃圾堆旁边。
第二天下了好大的雨,他被冰冷的雨唤醒了一点神智,看清楚周围的环境之后,撑着最后的力气想爬出这满是恶臭的地方,就看到了眼前的小姑娘。
小小的一个,雪白的头发零零散散的披着,穿着精美华丽的裙子,有黑色制服的男人为她打着伞。明明那么小的个子,但是足足可以俯视落魄到爬在地上的他。
“想活下去?”
他点点头,指了指嘴巴,他饿得不行。
“你做我的跟班,我给你饭吃,如何?”
他用了最后的力气,给眼前的女孩重重的磕了一个头。
他无父无母,有记忆的时候就在街上要饭吃了,这是第一个出现在他跟前愿意给他一口稳定饭吃的姑娘。
大小姐在垃圾堆旁边捡回了一个偷东西的乞丐少年。
这是北藤刚被东离城的血猎所知道的第一印象。
“既然是我的根本,就不能用之前的名字了。”小小的姑娘听着他以前粗俗不堪的名字皱着眉“我在北街捡到你,你就叫北藤吧,那些藤蔓是我见过生长力最顽强的东西。”
城主政务繁忙,见女儿捡回来一个少年,问了几句,觉得女儿虽小,但有分寸,便同意了女儿养这个跟班。左右他们家不缺一个人的饭钱。
到他十八岁的那年,六岁的女孩将一张血猎候选人的身份证明给了他。“我和爸爸说了我们两一起去训练,我要当血猎,你是我的跟班,自然要我一起的。”
十八岁的他如何不明白一个血猎候选人的名额何其难得?
进了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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