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是觉自己说的不妥,郑前接着又道:“对了!就在咋们院子那颗桑树下,我还埋了一罐金子,以后够咋们儿子读书,应该也够能养活你们一辈子。我这趟远门,应该是要去很久很久……”。
女人觉察出了他话里的矛盾!首先他作为一个屠户大概就是卖五、六辈子肉怕都不能攒出一罐金子来!再者有金子,那他们一家都是不愁吃穿的,为何他还说要去出远门做生意呢?
未嫁给他之前,她也是个书香世家出身的女子,虽家道中落,但她也读过一些书,视野算是开阔,他这么一讲,她就觉得他是在说谎。
但她也没有表现出来,而是对着他只说了一句:“那我希望你以后无论在哪儿,都要记得我和留儿。”。
留儿是他们儿子的名字,还未成婚前他就告诉过她,说不上有一天他会去一个很远的地方,而要去的这一天大概就在八十多年后……
听他这么说,当初她就以为他是在说笑话打趣他,现在想想当初他说的态度似乎是真的一样。
“你不是说要在八十多年后才走吗?”
“要是有可能……我也想,但现在我不得不走了!”
“所以你不是去做生意了?”
女人眼睛清澈看着郑全,他则不敢去看她的眼睛而是低下了头。
少许时间后,女人则是又说出那句:“我只是希望无论你要去哪儿!都要记得我和留儿!也一定要回来到这儿!我等你!”。
女人的语气又加重了几分,郑全前则是不大打算去理她,而是头也不回向外面走了去,但不时他却还会回头看上女人和孩子一眼!但最终,当他第七次回头时,因为隔着一条巷子,他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身影。
“吆!这不是郑大屠户吗?那天你赊给我的肉我还一直都没有动呢……这不就放臭放坏了吗?要不……你行行好,再给我们赊上一些?”
“是啊!咋哥几个就凭着您养活嘞!”
“哈哈哈哈……”
迎对面嬉皮笑脸过来了几个人,正就是一直在郑前肉摊上赊账的那几个泼皮无赖。
只是这次,郑前则是不在讲什么感恩的话,而是直接伸出一手,然后隔空一抓,其中一人就爆
成了血雾,另外几个人见了,则是吓得魂不附体就要逃走!他们直觉眼前这个恶鬼根本就不是郑屠户。
他们认识的郑屠户,就是“大好人”一个,事事都喜欢惯,为人憨厚,但也非常好欺负!
客可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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