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挥棍棒:“我去杀退这群狼崽子,你们伺机逃走。”
小笛说:“教练,它们会把你撕成碎片。”
“放心,我能挺得住。”
忽然,小笛看见暴风中一个男人的身影越过狼群。
“大家别分开。”李阿宋说,“咱们守在一起,狼就不敢贸然进攻。海治,不许发疯。我们不能落下任何人。”
小笛感觉喉咙里像堵了块大石头。在他们这个小团队里,她明显是薄弱的一环。这些狼肯定嗅到了她的恐惧。她就好像在身上挂了个牌子,上面写着“免费午餐”。
群狼让开一条过道,一个头发油腻、衣衫褴褛的男子走了进来。他的衣服似乎是由各种动物的皮毛拼凑而成——狼皮、兔子皮、浣熊皮、鹿皮,还有其他几种小笛认不出是哪种动物的皮。
这些皮并没有经过处理,散发出浓烈的臭味。这个男子身材瘦长,但肌肉的线条很明显,像长跑运动员。但最可怕的要数他的脸,几乎可以用皮包骨头来形容,他的牙齿像狼牙般锋利。当他看着李阿宋时,眼神如群狼一样,充满了刻骨仇恨。
狼人厉声道:“让你的农牧神说话客气点,罗马人。否则我们先咬吃了他再说。”
小笛知道农牧神是罗马神话的说法,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半羊人。但知道这些有什么用?她需要知道的是眼前的这个狼人在希腊神话中是何方神圣以及如何打败他。
狼人从李阿宋等人的身上挨个看去,鼻孔动了几下,沉吟说:“果真如此。一个是阿芙洛狄忒的孩子,一个是赫菲斯托斯的孩子,一个农牧神,还有一个朱庇特大人的孩子。几个人在一起彼此间居然会相安无事,很有趣啊。”
李阿宋问:“你知道关于我们的消息?谁告诉你的?”
那个男子口中发出几声嗬嗬——说不准是发笑还是发怒。“我们一直在西部地区展开大范围搜索,就是为了抢先找到你们。巨人王崛起后,肯定会重重赏我的。我是狼王莱卡翁。你们看,我的属下可都有些饥不择食了呀。”
群狼立刻发出号叫。
小笛的眼角余光看见雷奥悄悄从空间腰带里取出了一瓶清亮的液体。与此同时,她也在脑中苦苦搜寻这个狼人的名字。这个名字十分耳熟,但一时间就是想不起来。
莱卡翁盯着李阿宋手中的金剑,缓缓向两侧来回移动,寻找破绽。但李阿宋的剑始终指着他。
“滚开!”李阿宋喝道,“这里没有你们的食物。”
莱卡翁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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