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翰心里不由苦笑一声,这临时纠集起来的矿工,能够做成这样已经不错,还是不要妄想他们能够像精锐士兵一样,一切还是慢慢来吧。
等来到军营之后,舒翰便立刻去找博日朗,此时博日朗忙的很,作为军营之中的副统帅,同时也是一名退伍军官,整个军队基本上就是他在带,舒翰只是挂名的而已,毕竟他从来没行军打仗过,虽然军事知识恐怕比博日朗丰富,但要真论起排兵布阵,那是拍马不及博日朗的。
这军营阵地,若不是有博日朗,恐怕只会更像一个难民营,而不是军营的模样,事实上,如果不是舒翰曾经看过电视剧里排列整齐的军阵,也看过不少的军事书籍,知道排兵布阵是怎么一回事,按照这个时代的人来看,博日朗着实是已经做的非常不错了。
要知道古代的士兵,凡是能够走直线的,就已经称得上是精兵了,很多时候,往往是两方各自带一批人,然后彼此拿着锄头,斧头便是一顿打,跟乡民斗殴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什么弓兵射手,骑兵进攻,步兵推进之类的,那是只有真正的精锐才能够排兵布阵的,一般人打仗就是彼此冲杀上去,谁胆子大,谁人多,谁就赢。
可没有什么军种分工之类的,博日朗能够在短时间内把这些人训练好,让他们知道如何扎营,如何生火做饭,同时布置岗哨,这已经是很厉害的事情了,放到古代,绝对称得上是一名良将,所以舒翰虽然不是特别的满意,也勉强可以接受。
毕竟这些矿工在今天之前,还都是一群拿着铁锹在矿区里刨食的人,你不可能让他们今天就变成一群武装到牙齿的士兵,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这支一千两百人的军队,百分之九十全部都是步兵,而且是轻步兵,也就是穿着一身单衣,然后手上拿一把短剑,或者是一把菜刀之类的,这就是士兵了,奢侈一点的还能够拿个盾,没办法的则只能够从外面拿一些烧烂的房子门板,做为自己的护身符。
除此之外,剩下的百分之十则装备稍微好一点,这一百二十人中,有五十人是各级军官,负责直接指挥军队,拥有一套铠甲,当然,不是什么好铠甲,就是最为普通的那种板甲,不过有总比没有好,起码面对箭矢什么的时候,勉强能够保护一下内脏,不至于一箭被捅穿。
而剩下的七十人则是舒翰的亲卫部队,这支部队也是装备最为精良的部队,全部穿着板甲,同时手中拿着的长刀也是张氏集团专门打造的,其中还有十人则是骑兵,负责帮助舒翰传递命令,必要的时候也可以作为突围的重要力量,这十人配备五把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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