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匹配。
就好像他记忆中的某一个电影明星一样。
看着傅司钰有些微微愣神的样子,苏言熙脸上扯出一抹微笑,走到他的身旁,用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询问道:“你发什么愣啊?难道我穿成这样不好看吗?”
傅司钰摇摇头,伸出手一把握住了她的白嫩光滑的手掌,将她的手伸到他的唇边,低下头犹如蝴蝶落在手上一样,轻轻的吻了一下。
继而他抬起头,目光灼热的望着她,说道:“好看的很,你以后就需要经常化浓妆,我觉得浓妆更加适合你,有一种不可言说的气场,很适合你。”
“这么说你觉得,我以前的淡妆都不好看?果然是男人都喜欢美艳的女人,糟糠之妻除了厌恶还是厌恶对不对!”苏言熙嘟起嘴巴不悦的说道,说罢将她的手一下子从他的手中抽了出来。
他重新握住她的手掌抚摸着说道:“不是,我绝无此意,糟糠之妻也是挺好,毕竟再糟糠的妻子也不是别人,是我的,我喜欢你任何时候的样子,不论是淡妆还是浓抹总相宜!”
“贫嘴!”苏言熙白了他一眼,继而又扯下了他的手,从她的身旁的香槟处,端了一杯香槟与傅司钰碰了碰杯子,低下头轻轻地抿了一口,说道:“我不陪你了,我到其他的地方看看,或许还能认识一些人。”
“好。”傅司钰说道。
苏言熙在晚会上,确实认识了几个人,与他们交谈完之后,手中的香槟酒也喝得差不多了。
将杯子放到一旁,来到食物区,看到食物区的水煮大河蟹。
坐了下来,拿起一个大河蟹拆解着。
拆到一半,耳边响起一声无比年轻的声音:“苏小姐?”
苏言熙听到声音,侧过头来,朝那声音的来源看了一眼。
见她的身旁站立着一个金色的头发,碧绿的眼睛的一位年轻的男孩子。
他手中端着一杯红酒,正笑盈盈地望着她。
苏言熙觉得他有些眼熟,就是忘记在哪里看到过他了。
当下放下手中的螃蟹腿儿,拿起旁边的餐巾纸擦了擦手。
起身指了指男生询问道:“你好,请问我在哪里见过你吗?我怎么觉得我对你很熟悉的样子?”
但男生脸上的笑容不减,说道:“苏小姐真是贵人多忘事,我是约翰,那天在大街上,你还因为欢欢骂了我一顿,你难道忘记了吗?”
苏言熙听到他叫约翰,是欢欢的小男朋友。
当下一点儿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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