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倾城优美的嘴角微微一勾,勾勒出一抹淡淡的讥诮笑弧。
“叶莫愁,你就算是把全部的嫁妆都戴在脑袋上,也还是村姑一个,也成不了大家闺秀!”
一看到叶莫愁那满头的珠翠,叶倾城就知道,她这是把全部的积蓄都戴在了脑袋上。
只不过叶莫愁这副拼命装出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也不过是东施效颦,画虎不成反类犬罢了。
画虎画皮难画骨,叶莫愁只有一张脸蛋还能看,半点高贵的气质也没有。
这样子的叶莫愁,让叶倾城想到的是跳梁小丑,还是得意洋洋的跳梁小丑!
“想成为一个大家闺秀,你是投胎投错了地。我看呀,你这辈子是不可能的了,还是下辈子睁大眼,投个好胎吧!”
“你……!”叶莫愁被叶倾城几句话,刺激的红了眼,拎起裙摆就要朝她冲过来。
“看我不撕烂你的嘴,打烂你的脸,你敢咒我,你竟敢咒我!”
“莫愁!”叶康的及时出现,打断了叶莫愁的撒泼,她气红了双眼,狠狠的瞪了叶倾城几眼,才咬着牙退开了。
“赶紧的,都别愣着了,出发去镇上!”
叶康发号施令,唯有把剩下的五十两银子都装在兜里,他才觉得稳当。
叶家有两辆牛车,今儿赶出来的是一辆专门拉货用的车。
叶莫愁嘟哝了一句,抢了个最好的位置。
叶家其他人也陆续坐上马车,只给叶倾城留了一个堪堪能坐下,却还要吹冷风的位子。
前身从小到大,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村外的一条小河。
每天除了干活还是干活,根本没有片刻喘息的时间,自然也就没有机会走出村子。
再加上前身的懦弱、不合群,在村子里没有一个朋友。
对前身来说,她每天所见的不过巴掌大的天空,以及那天空下的天地。
可以说,前身最熟悉的就是叶家人,对村里人哪怕是叶家的远亲近邻都是陌生的。
前身没有出过门,叶倾城也是第一次到镇上。
沿途的风景没有机会看到,却看到了欣欣向荣的镇子。
镇子不小,叶倾城放眼看过去,估摸着这镇子约莫有三个中等大小村子那么大。
跟村与村之间的路不同的是,镇子上的路平坦、宽敞、还四通八达。
牛车所走过的路,是青石铺就,平平整整,并排走两辆牛车都绰绰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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