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方,这就像你想用水去淹死一条鱼,哪怕那条鱼还不会控制水,可他进入你的水流之后至少不会被淹死,就这么简单。
在老头看来,唐天佑这种著名的超天才,真气比别人精纯一些简直是天经地义,偏偏可怜的曾总管又是火属性真气,只能说……完全是运气不好。
老夫我可是金属性真气哦,你一个火系武者,还能进来不成——老头很自豪的想着。
“怎么称
呼?”通常,唐天佑开始问这个问题,就代表快要开打了。
“老夫曾不遇。”老人忽然想到了什么,道:“对了,既然在沙漠中抢劫我们商队的人就是你,那么你应该也拿到那枚戒指了?”
“天可怜见,总算说到这个问题了……”唐天佑真是感动啊,苍天作证,他来闪金拍卖场从头至尾就是想问问那三块金属疙瘩的事情啊,结果一直到现在人家才提出来。
“戒指里的东西是什么?”唐天佑问。
“这与你无关,”老人挥挥手:“老夫只是怕你没拿到罢了,既然在你手上,那么等你死后,东西自然物归原主。”
要不怎么说有时候天意弄人呢,唐天佑发现自己终究是要在这里大打出手的,因为除了这老头外,大概没人知道戒指里的东西从何而来,偏偏老头还不肯说。
那么,打就打吧!
就像是约好了一样,双方一起动了,老头身上金光闪闪,并不是来自于身上的金衣,而是来自自己的身体,这时候唐天佑总算意识到他为什么要身穿金衣了,当然不是因为“闪金”这个名字,而是因为他身上的金光混合着衣服上的金光,制造出格外炫目耀眼的光影效果,可以让对方的目光无法捕捉到他的准确身形。
所以老头的身法也与功法配套,他在不停的晃动,每次晃动都带出大片金色的炫彩,就在这光影中,他一根暗淡无光的食指已经悄无声息的向唐天佑胸口点来。
与此同时,就听“当”的一声,一号已经变成了一束光,那光点本来想要扑入曾不遇的下腹,却被曾不遇鬼魅般出现在那里的另一根食指所截获,然后一号整个人都被区区一根指头震了回来。
没错,曾不遇比一号高两个层次,但一号同样是屠杀六段如杀鸡的超天才,他一剑之力,居然挡不住对方的一根指头?
毫无疑问,曾不遇不但是七段,而且是非常难得一见的七段巅峰强者!
唐天佑毫不犹豫的祭出了“神枪手”,一道剑光切割在曾不遇的颈项处,却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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