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井梦露就是滑雪运动员,然后也去拍爱情动作电影,在他们国家还有排球运动员、花样游泳运动员之类的拍摄爱情动作电影的先例,多不胜数。
事实上这都算好的,还有的干脆直接去做了J女。
国内类似的情况也很多,什么奥运冠军沦为搓澡工、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冠军沦为盗贼、马拉松冠军摆地摊、跳水奥运冠军‘卖艺救母’之类的新闻丛出不穷。
这个事情其实也要从两方面看,其实出现这些情况很多时候是因为一句网红俗话‘有因必有果’。
国内毕竟是‘奥运优于一切’,很多运动员退役后都是在体制内从事像体育老师、教练之类的工作,而那些成绩好的比如奥运冠军,有大约六成选择从政继续体育工作。而大多数混的惨的都是脱离体制试水社会然后失败导致的。
就像那个原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冠军,因为受伤离开国家队回到省队和省队教练闹翻影响了退役分配。
最后他很有志气的脱身离开,先是盗窃被抓,又开始街头卖艺。
当他的事情引起关注后,有人提供他工作让他作为公益项目代言人,月薪过万,签约费过十万,每天还有超过一千块的慈善秀活动收入。结果呢?他嫌弃没有话语权辞职又去了一家科技公司做总经理,没有学历没有经验没有投资一分钱的他凭什么当总经理?说白了还不是形象代言人么?于是他就又辞职,最后再一次走上了盗窃的道路。
这样的人混得差真不能算是委屈,准确的说这个社会上那些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混的往往都不算太好。
还有很多运动员成名后会选择重新拿起书本去上学。有人说他们这么做是哗众取宠,不过仔细一看一下,这些选择才是最明智的:凡是回去上学的深造的,最后都是混的不错的!(在这里严重鄙视某围棋国手在清华上学选修‘围棋课’的行为,你特么的让你老师怎么教你?)
欧娜退役后的生活过得可不咋地,最后没有办法成为了一名‘玩伴女郎’。
‘玩伴女郎’这个词最早源自大名鼎鼎的《花花公子》杂志,他们从1954年开始就评选‘月度玩伴女郎’和‘年度玩伴女郎’,里面会刊登这些性感美女的照片。入选这份名单可是会瞬间引起人的关注度成为出名的捷径。像玛丽莲梦露就曾经进入过这份名单。
不过《花花公子》的玩伴女郎像是中了诅咒一般,大多都不得好死
到了现在至少于二十五名玩伴女郎死于非命:被谋杀的、服药过量的、死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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