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慕笛和广坤社会地位是相差很大,但两个人在一起,会不会产生奇妙的化学反应呢?
“看够了吗?”
男人的普通话带着很重的滨市口音,显得这个男人更土了,广坤的声音挺大,一下子把犯花痴的傅慕笛吵醒了!
“看够了,就起来吃饭吧!”
广坤一直忙着做烧烤,但是隔着火炉,他已经感受到女人炽热的目光,注意到昨日的那个昏迷的女人已经醒了。
男人用刀尖插了一块薄薄的兔肉,放入嘴中,嘴里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初夏听了特别的不舒服,这个男人果然是一名乡野村夫,是一点礼节都没有。
如果傅北琛那个男人,和这样粗枝大叶的男人同桌吃饭,恐怕是受不了!
初夏不想吃饭,继续倒头睡觉,那头傅慕笛的声音却格外的清脆。
“好!”
广坤一个人在吃兔肉,在火炉的光影里有些寂寞孤单,傅慕笛看到男人吃饭的样子,大口吃肉,坐在木质的板凳上,心里起了风。
这生活场景如此的接地气,傅慕笛觉得非常有食欲。
傅慕笛想一骨碌爬起来,坐到男人身边,一同享用鲜美的烤兔肉。
本想用手支撑站起来,因为体力不支一下,傅慕笛身子一歪了,又倒在了木质的小床上。
“不要动,先喝口水!”
广坤调小了火炉的火,递给了傅慕笛的一个木质的杯子,杯子里边全是水。
这些水是从山上的山泉挑来,烧开的,味道甘甜,傅慕笛喝了一口,口齿间全是清香,身上的难受好像少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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