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之间,有点酸,有点涩,有点甜。冬宝将自己称作为向往光明的土豆苗。在没有人的时候,在张豪不在的时候,他常常一边干活,一边在房间里自言自语。冬宝啊,你就是一颗小土豆,你一定要茁壮成长,肥肥壮壮,任何人都不能欺负你,当然,你也不能欺负别人哟。
冬宝一想到有朝一日自己将要离开张豪,扑向大象先生的怀抱,永远在光明的沐浴下,心里就快活得不得了。
这一快活,他就想唱歌。还别说,冬宝的嗓子还挺好听的,有时候张豪冷不丁地回来,听到房间里有人唱歌,知道是冬宝,但他很不痛快。
张豪觉得自己才是这屋子的主人嘛,当然咯,他也是鸠占鹊巢,真正的主人是林轩哦。但是此时此刻,得意忘形的张豪,已经全然地忘掉了。有人说,杀了人之后,会心神不宁,会坐立不安,会夜不成寐,会做噩梦。可是这些条件对于张豪来说,通通不成立。杀死了林轩和徐婉芳,张豪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相反,他很轻松,很快活。当然,他并不知道此时的林轩和徐婉芳正一点一点地朝岸上靠近,而大象先生也只是诈死,他正在暗中搜寻他们的下落。一旦搜寻成功,一旦林轩和徐婉芳上岸,那张是张豪的人生末路。上帝要想毁灭一个人,首先就是让他疯狂。到了该收拾的时候自然会出面收拾。
海滩上的人很多,但是没有一个人说话。大家沉默着,沉默着,看着海面,看着远方,听着海面上的水鸟嘎嘎的鸣叫,心里更加凄楚。
还有一些老年妇女,干脆朝着大海跪了下来,嘴里默念有词,双手合十。人群中,突然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哭了出来。这种悲伤的情绪感染了所有的大人,每个人的眼圈都红了。此时正是黄昏,是一天之中小岛最美丽的时候。天边,那金色的光辉徐徐地洒向海面,撒向堤岸,撒在每一个人的头顶。从远处看,就像是一幅画。明明知道大象先生还活着,可此时此刻,冬宝的眼眶还是一热,差点流下泪来。
人是渺小的,不是吗?自然界才是伟大的。以前,他苟活于世的时候,认为有一天自己会像野猫野狗一样悄无声息的死去。他的肉,他的骨头会被野猫野狗啃噬,直到最后化为尘土,化为飞烟,消失不见。可现在,冬宝明白了生活的意义。每个人都是要死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一个人不管是伟大,还是渺小,他都逃不开死亡,死是世间唯一公平的事。明明知道人都会死,就应该在世上一天天你吃喝玩乐,等待死神的召唤吗?当然不应该这样。人要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无限的,有意义的事情,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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