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盯着地上的孟九蓉,吐着血,露出一丝笑容:生不能在一起,死在一起也是一种幸福。
“砰!!”
突然门口被人从外面踢飞,门口是铁门,能被人踢飞,外面的人显然是个修行者。
黄风的头转向门外,血肉模糊中看到了一个穿着警服的高大男子,手中握着一把大铁锤。
隔壁的王队长?
一个刚来到东海城的年轻武者,练体境八重,入职了刑警队,之前据说是大明府的府兵,异兽入侵后逃到东海府,找了一份警察工作,安稳不危险。
这个以佣兵和星空战士为主的世界,警察几乎是没有什么作为的,有事找警察已经成为遥远的历史。
现在都是有事找佣兵,只要有钱,就可以让全世界的佣兵为你服务,找警察,那就是没钱的人迫不得已的选择。
王队长一来就当上了刑侦队队长,就是因为他的实力是练体境八重,在警察队伍里几乎是神一样的存在。
警察里几乎都是平常人,没什么修为,武者极少,这在百年前,手中有枪时,警察的威严是十分强大的,可百年来的今天,没有热**兵器,一个凡人提一把冷兵器去捉一拳打死一头牛的修行者?
那就是找死。
如果翻开历史的画卷,就会发现,现在的警察几乎沦为了百年前的保安角色。
王队长这样的高手甘于平凡,实在是稀有得很,以他的本事,任意一家佣兵团都会收他,而且会是佣兵团里的骨干力量,收入比现在至少多一万倍。
黄风和他喝过三次酒,知道这个王队长是一个追求理想化生活的年轻人,在他的世界里,只要有一个老婆一个女儿就可以了,不追求大富大贵,不逐名,不求利,只想逍遥自在的活着。
再养三五百只鸡鸭,三四亩大的一张鱼塘,里面有三四百条鱼。
“不养猪,那味儿太臭,但可以养羊,不用太多,十二只就够了,每个月杀一只烤来吃……”
黄风回想着这个王队长说话的样子,那股子北方味特别的明显。
没想到,他来了。
可惜晚了。
黄风嘴里吐着血,发出一声微弱的怒吼:“跑!!”
王志在看了地上的这个邻居一眼,眼眶一红,知道他活不了了,但这段时间与他接触下来,知道这是一个可怜的男人,十几年流浪为贼,好不容易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如今却又这般的模样。
王志在紧紧握着手中的铁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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