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好了,你们没见这头兔子眼睛也是红色的啊。”
“我知道了,红眼的发狂兔子,说不定跟狂犬病一样有危害,珑珑这才下死手。”
“先前说她太圣母的也是你们,现在说她滥杀无辜的也是你们,到底要她怎么样。”
观众们可不知贾珑刚才与林哥的对话,所以专业喷子与圣母又开始发弹幕谴责了。
贾珑这边下杀手的贾珑却知道,林哥方才已经跟她说明白,这种眼睛血红生物无法救了,所以她才下死手。
如果换在平时,与包铁丛林靴踢出的一脚,足够让那头不大的中华野兔毙命。
可那头被野兔竟挣扎着再次爬起身,往贾珑勇往直前的继续扑咬而来。
“唉。”
贾珑长叹口气,拿起了手里的登山杖。
以杖化斧,用出斧法里的‘劈斩’招式。
一棍过去,势大力沉的招式把野兔击杀于地。
贾珑与观众们还来不及庆贺什么,耳聪目明的贾珑,却又听得背后一道轻微哼声。
她连忙扭头一看,只见背后一头身材墩实,嘴边生有獠牙,身长一米五六有余,体重达到一百五十余公斤大小,背生坚硬鬃毛的黝黑庞然大物,竟已做势欲扑。
“野猪,而且眼睛也是血红的……不好!”
姑娘这一惊,非同小可。
与先前的眼镜蛇与野兔不同,发疯的野猪大致战斗力,与一头肉食目猛兽没什么不同。
特别这种体型粗壮,体重达到一百余公斤级大野猪,在山林里经常是虎狼都绕道的存在。
嚓嚓嚓。
在贾珑扭头同一时刻,这头庞然大物已然发起了冲锋。
与眼睛血红的其他动物一样,它只懂拼死冲锋。
当然一般发狂起来的野猪,也差不多是这种样子。
“被它撞一下,我都可能骨断筋折,逃。”
贾珑万万不敢跟这样一头蛮撞而至的野猪正面对决,她连忙朝前跑去。
背后的野猪冲锋速度,比起贾珑还要快。
与野生动物相比,人类的速度和爆发力,从来不占优势。
哪怕贾珑这样在速度点上,已经达到十四点的逆天存在,也无法与它们相提并论。
可即便如此,人类能够与各种猛兽相斗中存活下来,乃至成为当之无愧的地球霸主,绝非没有任何优点。
人有极高智商,哪怕这智商并非全放在战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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