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一整天时间浪费在拍照这种事上,你是有多无聊?婚纱照也可以合成的,到时候只用把你我的头PS到别人身上去就可以。至于婚服的事才嘉也会管,做好了去试一下就OK。”
“哦!”何莞尔恍然大悟,心头大患一去,顿时眉开眼笑。
莫春山轻笑一声,眸子低敛,垂下头继续看书。
他看书的速度极快,何莞尔坐在他一米远的地方,伸长脖子看了会儿,实在没办法看懂书页上的数字加符号代表什么意思的,但他不到半分钟就要翻一页的速度让她咋舌。
如果换成别人,何莞尔绝对会怀疑这样的看书速度是在装X,但换到莫春山身上,她又觉得理所当然——毕竟三十几秒盲拧魔方的大佬,大概真的是比她进化的程度领先了几万年。
看不懂书,可她可以看人,于是悄悄地托腮看着莫春山。
在一起的时间多了,何莞尔发现莫春山只要不把头发朝上梳故作威严的时候,其实颇有几分精致细腻的俊美。
比如这个时候,阳光洒在他身上,于是本就不算浓黑的发色被镀上一层淡淡的金,白皙的皮肤几乎半透明,连脸上细小的绒毛的看得很清楚。
他清致的长相本就属于很经得住时光考验的那类型,加上养尊处优不用风吹日晒,脸上根本看不出岁月的痕迹,这样的外貌说二十四五岁只怕也是有人信的。
莫春山这样聪明又好看,就算是个穷鬼只怕也大把的迷妹,更何况现在这样壕气冲天。
也难怪会被聂芸念念不忘。
何莞尔思绪不住发散,目光却不由自主专注起来,落在莫春山的侧脸,久久不能移开。
“做什么?”莫春山抬头,斜睨她一眼,皱着眉耸肩,“别打扰我看书。”
何莞尔被惊了一惊,忙收起满脸莫名的微笑,鼓着腮帮:“看看都不行?看你一眼也不会少几两肉。”
莫春山有些好笑她忽然耍起赖来,瞪了她一眼:“我是怕你的蠢病会顺着视线传染。”
何莞尔看着他嘴边温浅的笑意,有些恍神。
眼前的人平日不那么好惹,这时候却被阳光磨平了棱角一般,更像只软乎乎却故作凶相的金丝猴宝宝,看得让人很想伸手拍一拍他的头顶。
于是,她就这么做了——真的伸了手,还真的在他的头顶,重重地拍了两下。
莫春山怔了怔,下一秒视线放平,一瞬不瞬地盯着何莞尔,眼里流动的是她看不懂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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