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的真面目。
由于博学者之书纸张太小,出现的人物太多,以至于黎蒙无法看清他们的相貌,只能对人群进行大致猜测。
人这么多,看起来蔷薇主角消化应该会很容易。
那就先从海盗入手吧, 大海的特产,方便又快捷。
下定决心的黎蒙收拾好行李,将博学者之书放到靠近心脏的位置,带上牧羊人手套,拿起“破界之矛”,退了房间,大踏步走上港口,找了一条去提亚纳的私人船只。
由于图加港口是一个私港,没有大型的客运船只。这里的船往往身兼多职。
它们可以是货运船,可以是客运船,可以是捕鱼船,还可以是海盗船。
也没有固定的发运时间,人满开船,或者取决于船长临时的决定。
“1镑2苏勒,现在走,顺风晚上到。”一位头发花白,身形有些佝偻的船长大声冲着黎蒙招呼着,船上还带着几张大型渔网,和一些皮肤黝黑的渔民。
这是一艘标准的捕鱼船,如果能顺便拉到两个客人,那便算赚钱了。
..............
奥拉维岛上一处不起眼的私人港口里,停靠着一艘70米长,9米宽的风帆蒸汽船。在船头飘扬着一面黑色的海盗旗,上面用红色的血液随意的画着靴子一样的图案。
赏金2700镑的“红靴子”利亚斯·埃默森,穿着一双红色的高帮厚底皮靴,站在船舵附近,大声指挥着水手擦洗甲板,搬运货物。
就在刚刚,他们成功的抢劫了一艘从西拜郎运往弗萨克帝国的货船。
经过一番激战,他成功的杀死了船上所有的活人,这包括一位战神教会的处刑人和数十名弗萨克士兵,登上了甲板。
一艘运送珍贵红木的船只,虽然比不上那些装运珠宝的大船,但对“红靴子”这样的中小型海盗团来说,已经是让人满意的收获了。
哪怕这些木料只能卖拜亚姆的黑心商人,以三分之一的价格回收,也是数万镑的财富,足以让人在贝克兰德或者特里尔买上一栋别墅,过上富翁的生活。
但“红靴子”利亚斯·埃默森是一个沉迷于杀戮的人,抢劫而来的财富对他不值一提。
每次抢劫,不论成功与失败,他都会尝试杀人。而“红靴子”的名号,就是因为他杀光了一条客船上所有的人,让整个靴子都浸泡在流动的鲜血中。
他一边看着水手清洗甲板,一边盘算着如何招募更多水手,将自己的海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