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的故事。
最开始,他不想一辈子待在乡下种田,便跟着隔壁村的包工头去了海南,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干活。
那个时候,还没有所谓的“农民工”这个称号。
几年后,工程竣工,工程队解散,包工头带着钱财衣锦还乡了。
他却没有跟着回到乡下,而是独自去了珠三角,成为了一名“走鬼”。
“走鬼”这个词,说的并不是一种妖怪。
这个词源自香港,原本是流动小贩摆卖时,躲避城管的暗语,后来被人们用来形容在城市大街小巷的流动小贩。
老头子常常跟牧云吹嘘,说他年轻的时候,是马路边的摆摊之王。
菠萝蜜、哈密瓜、冰糖葫芦、气球、盗版光碟……他几乎什么都摆卖过。
也是在那个时候,爷爷认识了牧云的奶奶,然后两人走到了一起。
后来奶奶怀孕了,不方便在外奔波,两人便回到了老家这座小县城。
为了稳定下来,两人用摆摊攒下来的积蓄,盘下了一间小小的店面,作为早餐店,卖起了汤粉白粥豆浆油条。
这一卖,便是四十年。
因此,打牧云记事起,最熟悉的场景之一,便是每天清晨,阳光肆无忌惮地洒在脸上,拥挤的小巷,人声鼎沸。
上班或上学途中的人,在早餐店门前排着队,蒸笼里的包子水汽腾腾,热锅里的油条滋滋作响。大人小孩围在塑料桌子前,埋头狼吞虎咽,结完账后匆匆离开。
早餐店的经营是项苦活,在奶奶去世后,只留下牧云爷爷一个人独自经营,便更是苦上加苦。
老头子基本全年无休,每天凌晨4点,老头子就要摸黑起床,然后煮粥、搅豆浆、炸油条,把食材加工准备好。再赶在人们醒来之前,把店门打开。
牧云每天早上上学前,或者周末的时候,总会掐出时间到店里帮忙。
每一次去帮忙,牧云都会忍不住地感慨,开早餐店真的是一件比当畜生还累的事情。
他一直很佩服自己的爷爷,居然能一个人干那么多活,而且效率还不低。在他小的时候,甚至还一度怀疑老头子是不是有三头六臂或者什么神通。
直到后来他发现并非如此。
那时的牧云已经上了初中,有一天傍晚他放学回家,在楼下碰到了骑三轮车回来,进完了货正准备回家做饭的老头子。
老头子手里提着一个小袋子,正在爬着楼梯,一副很吃力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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