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开始长出浓密的毛发,嘴巴还像狗或狼一样地往前突出,它发出痛苦的长嚎后,便扑向他的手下。
那些手下想逃走,但莫克瓦格像闪电那样快,当他咬断他们的喉咙,撕扯下的肉立刻变化成灰烬,我亲眼看到那些灰尘,从他的尖牙缝里跑出来。”
“听起来很不妙,这诅咒并不单纯,相当棘手。”
他右手抚胸,“这就是至上圣母的神力啊!”
“说起来,如果你真的像你说的那么虔诚,当时你为什么没出手帮忙女祭司?”
“我又能做什么?我不过是个跑海人,怎么可能战胜那群暴徒,还有我不喜欢你现在看我的眼神。”
“我的眼神──或许是鄙夷?感觉你们这群人成天把荣誉或者勇气挂在嘴边,真到该表现时,却又夹着尾巴逃走,真是矛盾。”
艾纳低下头,“我自己也觉得丢脸,从那天之后,我就想要光荣的死在海上,但显然女神还没打算召唤我。”
“所以这就是全部?你没有别的事情想告诉我吗?”
“没有,我所知道都已经告诉你了,再没有需要需要补充的。”
维克多点点头,捏捏鼻梁,拿出眼睛带在脸上,接着抽出本日志,直接翻到最后页,边看边念。
《莫克瓦格的日志》
第二十四天。
贤者提欧斯塔实在不配这称号。他付我钱要我别攻打他的村庄,结果自以为很聪明,就取消了站哨。
事情很少这么简单,我们趁他们通通睡着时,割了男人的喉咙,女人就好好玩到天亮。搜刮到的东西不多,但可真好玩。
第二十六天。
我们从兰维格出发时,听到猫头鹰在叫。这是不好的预兆,所以我下令回头。普克还笑我这么勇敢怎么还怕神,我在他两肋间插了一把刀,把他丢进海里。
不过我看得出在大伙的眼中我失去了一点威信。我得做点事证明我还是老大,以免他们冒出什么蠢念头。
第三十三天。
造访印达尔斯费尔岛很成功,女祭司通通杀死,捣毁纪念碑,烧掉圣书,喝干酒桶。
我们把银器分了,我拿走神器,欧德雷克之子诺罗夫拿走碗和汤匙,古德瓦之子孟斯拿走烛台与饰品,托尔达之子艾纳则放弃了他那份,怕弗蕾亚惩罚他。
算了,这样我们还可以分到更多。明天我们就去史派克鲁格岛,看看那些商人有什么货。
……
从维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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