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直接影响,於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但本案呢?」
众人下意识思索。
本案中,毒品是谁所持有?谁拥有持有权?
赵瑞!
他是毒品的持有人,但问题也来了..
「审判长,被告人的毒品持有权,在构成贩毒罪」的那一刻,就已经进行了转移!」
蔡彭忽的扭头看向审判台,他乾脆利落道。
「是毒贩「孙蕊」!」
「随後,才出现所谓的引诱陌生人吸食毒品。
「也就是说,後续一切行为,应当建立在毒品持有人是「孙蕊」的基础上!」
举个例子。
你是个铁匠,你自己打铁,锻造出一把菜刀,这把菜刀的持有权在你身上。
随即。
你持刀出门,见谁杀谁,这时候,你是不是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但如果。
你是个铁匠,你锻造出菜刀後,正常售卖给了第二人,此时,持有权转移到对方身上。
接着对方持刀将人杀害,那麽,你作为刀子的锻造者..
难道也要承担责任?
不。
「审判长!」
「本案同样适用这条道理!被告人赵瑞不具备毒品的持有权!」
「後续因毒品所产生的353条刑罪,应当对持有人孙蕊」进行指控,而不是我方委托人!」
蔡彭胸腔中爆发出一阵阵声音,声音异常洪亮。
他不再言语,而是站得笔直,面色淡然地看着众人。
话落过後。
整个第一法庭,众人眼睛微微睁大,一阵阵骚动声浮现。
旁听席中。
「不负责任?我有点听不明白啊......
「辩护方的意思是,将毒品致使无辜人员吸食的责任在孙蕊身上,而不是赵瑞?这..
」
「那岂不是说,353条【引诱吸毒罪】被告人不构成!?」
「这..
」
众人回过神後,忽的有些惊诧。
故意杀人罪要减轻、危害公共安全罪要转为交通肇事罪再从轻、眼下的引诱吸食犯罪,又不构成...
那合着,赵瑞杀了两人还不需要承担任何刑事责任了呗!?
想清的刹那间,众人脸上流露出错愕,看向审判区的眸子满是震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