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欢喜一愣,她能考上高中并不是笨蛋,只是一直被家里人压制,所以看起来有些呆呆的。
所以,赵明丽找她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因为在学校的时候,胡欢喜最讨厌的人就是沈映秀,明明沈映秀是孤儿,可她的衣服从来都没有补丁,鞋子也从来都是没破就有新的,皮肤也白,手指柔软没有茧子。
很明显沈映秀过得很好,甚至是受宠。
凭什么?
明明她比沈映秀长得好看,就是整天吃不好穿不好,而且回到家就干活才显得很糙。
沈映秀还特别伪善把自己吃不完的食物给她,分明就是把她当成垃圾桶,看她没饭吃,故意嘲笑她!
胡欢喜巴不得看沈映秀倒霉。
最好沈映秀替她下乡,然后一辈子做个村妇。
可今天沈映秀明显不上当,赵明丽也不给力,如果她顺着赵明丽说,那今天除了吃一顿就什么都没有了。
胡欢喜立马道:
“赵老师,分明是你跟我说沈映秀是个孤儿,根本配不上你儿子。但你不想你儿子跟你离了心,就想办法要把沈映秀给弄走!”
赵明丽根本没想到在她面前一向怯懦无能的胡欢喜居然敢背刺她,她抬手就是一巴掌!
“胡欢喜!你胡说八道什么!”
沈映秀的叔叔比她男人还高半级,所以她不敢明着对沈映秀动手,只能迂回用手段让沈映秀自己同意去下乡。
可胡欢喜是什么东西?
不过是她招呼来的一条狗!
“你居然敢打我!”胡欢喜恶狠狠瞪着沈映秀,“你这个废物,你弄不了沈映秀,你就找我出气,你给我工作,不然我现在就去找你儿子,让他看看自己的妈是个什么货色!”
“你敢!”
赵明丽怒极攻心,又去打胡欢喜。
可胡欢喜怎么会一直挨打?她一把抓住赵明丽的手,抬脚就踹在赵明丽的肚子上。
要知道,胡欢喜可不是赵明丽这样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从小她就要干家务,照顾一大家子人,力气可大得很呢!
赵明丽被她踹得肚子剧痛,身体缩起来跟虾米似的。
胡欢喜趁着这个机会抓住赵明丽的头发,“啪啪啪”就直接扇了她好几个耳光,抬腿就把赵明丽给压在身子底下,装弱疯狂,左右开弓。
“给我工作,不然我就去学校闹!”
“你不想让我好好活,我也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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