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了不可!”
廖菲月头都没回。
红唇轻启。
“滚。”
砰。
门缝光速合拢。
廖修齐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敢多放。
屋里重归安静。
廖菲月抬起头。
死死盯着苏牧。
眼底全是不甘。
“你说我们没在一起过?”
“那当年的情书算什么?”
“你明明回信了,你接受了我的表白,你说这辈子只爱写信的那个人,你说要永远跟那个人在一起。”
“白纸黑字,你现在想赖账?”
情书?
听到这两个字。
苏牧心头咯噔一下。
一种不妙的预感爬上心头。
因为。
真有这么一档子事。
那是大学时代。
那年头,智能手机还没普及。
少男少女们表达爱意,最流行的方式就是传情书。
主打一个见字如面,纸短情长。
苏牧当时作为广播站的首席播音员。
长得帅,唱歌又好听。
那是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
每天一打开广播室的门。
桌子上的情书堆得能有半米高。
收情书收到手软。
绝大多数,苏牧看都不看,直接打包扔进废纸篓。
唯独有一封。
他没舍得丢。
原因很简单。
第一,那信封上带着一股极其好闻的幽香。
苏牧鼻子灵。
闻香识女人。
这香味淡雅高级,绝不是那种廉价的脂粉味。
写信的,保准是个极品美女。
第二,这信的文采,绝了。
没有那些千篇一律的我爱你、我想你。
更没有烂俗的土味情话。
那信上用娟秀的钢笔字写着:
“笔未提起,已满心是你。”
“关于你,我知之不多,但念念不忘。”
字迹娟秀,透着股灵气。
后面更是跟他探讨起了人生哲学。
“我喜欢你的外表,但我更想触碰你的灵魂。”
“我想和你互相回答十个问题,
“如果我们的观念契合,那我们在一起,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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