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
她说:“这个办法好,不用一次交费二十万,还能得到使用期限七十年的车位。”
我说:“如果按每月三百元收费,七十年是多少?”
她用手机计算器,输入一算,二十五万二。
她说:“这个方法不错,他们有选择余地,我们也不吃亏。”
我说:“也可以按一百元,只要在一百至三百之间就可以。”
她说:“太麻烦,这物业管理无意中增加了工作量?”
我说:“可以交年费,与楼房物业费一起交。”
她说:“我们的车位已经销售了百分之二十,以前的怎么办?都是按每个二十万销售的。“
我说:“可以退钱,他们每个月才二百三十八元,加上物业费也不超过三百元。”
她说:“可行,买房的不买房的都可以使用车位,临时用车位的按小时收费。”
我说:“可以。”
我提的这个建议,她十分佩服,感觉很有指导意义。
我也有小学生完成了作业似的松快。
晚上,吃饭时,我把这一决策兴高采烈的告诉了梅奕,“你猜我对车位的销售有什么指导性建议?”
她说:“看你这样子,肯定是重大决策。”
我说:是快着告诉你,还是慢着告诉你,是先斩后奏,还是打个预防针?”
她说:“有屁放,不放我就不听了。”
我说:“屁是哽哽,不放也不行,豁上耍皮脸,也不丧性命。”
她说:“滚,你说我也不听了,光耍贫嘴。”
我说:“是这样的,这个小区车位才销售了不到百分之二十,每个车位二十万,就是四百个,资金也就是八千万。还有一千六百个没卖,要收回资金应该是三亿二千万。实际成本是按每个七万计算,一亿一千二百万。”
她说:“说重点。”
我说:“如果按每个车位使用权七十年计算,每个成本七万,每个月是八十三点三元,也就是说,用户每个月交给我们超过这个数就够本,加上利息,加上物业费一百元就差不多。”
“你说什么啊?我听不懂。”
我说:“现在车位租赁费是每月五百元左右,我们按每个月三百收取,给他七十年的使用权,你看这车位还会剩下吗?”
她说:“你这是变相租赁。”
我说:“叫出售,还是叫租赁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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