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替代”为决策过程注入了数学的骨架,但陆孤影很快发现,骨架本身仍需要血肉和皮肤的覆盖,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能够自主运行的有机体。计算,尤其是面对不确定的市场和有限的认知时,其输入(估值假设、概率估计)和输出(赔率、仓位)依然存在主观判断的灰色地带。就像“南山公用”的案例,计算出的赔率“尚可”而非“极端”,最终依靠的仍然是“判断”——判断其不值得在当前买入。判断,是人性与理性的模糊交集,是规则未能完全覆盖的裂隙,是“羊群本能”可能渗入的薄弱环节。
“迅捷科技”的教训犹在眼前:计算了赔率,却未能为“不确定性”和“时间成本”赋予足够冰冷的权重。更深层的原因在于,计算框架本身是灵活的,允许“酌情调整”,而这种“酌情”,正是危险的开始。
他意识到,要彻底锁死人性弱点的后门,仅仅依靠“计算思维”还不够。他需要一套绝对刚性的、不容置疑的、覆盖所有操作细节的、用最简洁冰冷的语言写就的“规则法典”。这些规则,不是“建议”,不是“心法”,而是必须无条件执行的、违反即意味着系统崩溃和自我背叛的“铁律”。它们将“计算”固化为标准操作程序(SOP),将“判断”压缩到最小的、被严格界定的范围内,用规则的“冰冷”,彻底冻结所有“酌情”的暖意。
他开始着手撰写这份“孤狼-幸存者系统规则法典(v2.0)”。这不是对之前“极端法则”的简单扩充,而是一次系统性的法典化、条文化、强制化升级。规则必须满足几个特征:
1. 明确性: 每条规则必须有清晰的、可执行的、无歧义的表述。避免“尽量”、“可能”、“一般”等模糊词汇。
2. 覆盖性: 力争覆盖从信息输入、机会识别、研究分析、计划制定、交易执行、持仓管理、到离场复盘的全流程,以及心理管理、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的方方面面。
3. 排他性: 规则是决策的唯一合法依据。任何规则未涵盖或与规则冲突的念头、感觉、外部建议,一律无效。
4. 惩罚性: 违反规则,无论结果盈亏,都视为“系统事故”,必须进行严厉的复盘和自我惩罚(如强制空仓反思、增加体能训练等)。
他将法典分为几个核心部分,以近乎法律条文的口吻撰写:
第一部分:总则与核心心法(不可违背的宪法)
• 第1条(生存第一): 一切操作以保障资本生存为最高前提。任何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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