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义为先”的治国根本,旋即笔锋一转:“然时移世易,道亦因权。昔者圣王制器尚象,开物成务,莫非以利天下。” 引用《易经》和先王事迹,为“实学”、“工技”正名。接着,制书明确:“今有臣工,明于格物,达于时务,所陈诸策,如新式农具以利耕稼,百工创新以启民智,通海贸以丰国用,储水师以固海疆,皆本于强国利民之念,朕详加咨度,以为可行。” 正式将李瑾的几项核心“试点”政策,提升到“国策”层面予以认可。
然而,制书并未给予李瑾无限权力。在具体安排上,体现了李治高超的政治平衡术:
其一,设立“督行实务使”。制书明令,以将作监少监李瑾为“督行实务使”,总领新式农具推广、百工创新、海外通商筹备(与市舶司协同)、水师人才储备教习等一应事宜,并赋予其“协调相关诸司,便宜行事”之权。这无疑是将李瑾推到了执行层面的核心位置,给予其名正言顺的统筹之权。
其二,强化“联席审议”与“监察”机制。制书规定,凡“督行实务使”所行重大事项,需由尚书省(分管户部、工部、兵部之左右仆射)、御史台、秘书省(李瑾本职所在) 及东宫(代表太子关切) 派员,组成“实务审议联席”,每季一会,审议计划、稽核用度、评估成效。同时,御史台加派监察御史一员,常驻将作监及‘督行实务使’办事之所,专司监察,可随时调阅文书账目,查访匠吏,直接向皇帝禀报。这既给了李瑾舞台,也套上了严密的监督笼头,并将各方势力(宰相、言官、清流、东宫)都拉入了监督体系,使其相互制衡。
其三,明确“渐进试行,以效为准”原则。制书反复强调,诸事“不可骤行,当以试点为先”,“一处见效,方可渐次推广”,“若生弊端,或靡费无功,立即更张”。并将评判“实效”的标准,部分量化:如新式农具,需在至少三处不同土质的皇庄或官田,经一完整农季,由司农寺出具对比报告,证明确实“省力增产”且“耐用不增本”;百工创新署,需定期(每半年)向联席呈报“收录有效新技几何,已推广几何,获赏工匠几何,所生利税几何”;海外通商筹备,需由市舶司与户部核算“增税预期”与“船队建造维护之费”,并提交“风险应对条陈”。
其四,对敏感问题“冷处理”与“切割”。制书对争议最大的“《寰宇图》与华夷之辨”只字未提,仅以“秘书省所藏《外藩图志》,着即校勘整理,以备查考”一笔带过,实则默认了其“地理参考资料”的定位,暂时搁置争议。对于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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