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冠军~!文冠军~!“
文翰张了张嘴,正想与周仓说话,此时在树林的另一边传来了丁原麾下马队的呼喊。周仓连忙招手,扯着嗓子喊道。
“这里,这里。我家公子在这里!“
那马队的人听到了周仓的喊话后,一阵交流后,立马纵马向刚才传来声音的位置奔去。
“吁!”
丁原一拉缰绳,见到躺在地上大字朝天的文翰脸色当即一变,然后眼光很快又被场边那夺人人球插满箭矢的庞大躯体吸引过去。
当丁原看清那庞大身躯的乃是一只巨大的吊眼白额大虫时,不由吸了一口凉气。
“冠军儿,这只大虫在晋阳可是恶名远昭,没有数十个汉子难以将它杀死。这可是你们二人所杀?”
“非也。丁公,说来惭愧,一开始俺就被这大虫打落一山坑下。此大虫乃我家公子一人所杀。”
周仓一边扶起文翰,一边向丁原解释道。他的话,顿时引起丁原身后马队的一阵不可置信的惊呼。
“哈哈哈哈。不愧是冠军儿。你不但这行兵打战的本领了得,一身武艺也是不容小觑。比老夫年轻之时,更要勇猛三分。
看来,此场猎杀比赛,是老夫输了。这大虫足有五六个大汉的重量。老夫杀的所有猎物加起来,也非是你一半之数。”
“丁公谬赞了。不凡也只是侥幸。刚才若是有半分分心,不凡只怕就难以再见到丁公。”
“哎,冠军儿莫要妄自菲薄。这场比赛老夫输得心服口服。你杀了这只吊眼白额大虫,老夫还要多谢你为晋阳除了一大害。
今日老夫甚是高兴,收获也甚是丰厚。而老夫看你也是倦了,不如冠军儿和老夫一同回府先做歇息后,再说你找老夫所要商议的事情。可好?“
“如此,就依丁公安排。”
文翰双臂此时还在隐隐作痛,浑身筋骨都在抽动,刚才与那吊眼白额大虫一搏,文翰几乎使出了浑身解数,精神力都快要用光了。而丁原见他神色苍白,直喘大气,也知他身体力竭虚脱,想要歇息的场所。
文翰在周仓的搀扶下,上了踏云乌骓的马背,周仓拉着踏云乌骓的缰绳,随着丁原的大部队往晋阳城的方向走去。
一个时辰后,在晋阳城的街道上,一队穿着兵甲神色傲然的马队在周围百姓的指点议论声中走去。其中,马队里牵着的马车上,堆积了鸟雀、兔子、狐狸等猎物。那车上的狐狸显得特别显眼,火红的皮毛,有一支箭矢从它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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