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焯水后凉拌或者炒肉,那叫一绝。
徐军的手速极快,【农】(精通)让他能瞬间判断出哪根最嫩。
“啪啪啪啪——”
清脆的折断声此起彼伏。
不到一个小时,三个人的背篓底就铺满了紫莹莹的一层。
但这还不是今天的重头戏。
越过桦树林,上到一片乱石岗子,这里长满了一种浑身带刺的小乔木。
而在这些带刺的枝头顶端,顶着一簇簇红绿相间的嫩芽,像是一朵朵盛开的绿色花朵。
“刺老芽!”
李守山激动得胡子都翘起来了,“看看这成色!头茬的!最肥的!”
刺老芽,学名龙牙,被誉为山菜之王。
它的味道,兼具香椿的浓郁和芦笋的清甜,甚至带着一股淡淡的肉香。
在这个年代,这就是山里的肉!
“小心扎手!”
徐军戴上帆布手套,小心翼翼地攀上一块大青石。
他伸手捏住那簇嫩芽的根部,轻轻一拧。
“咔嚓。”
一颗足有鸭蛋大小的刺老芽落入掌心,沉甸甸的,那是春天的重量。
“这一片发财了啊。”
徐军放眼望去,这片乱石岗子上,星星点点全是这种嫩芽。
“二愣子!别光顾着傻乐!快摘!这玩意儿见风就老,摘下来得赶紧装筐,压实了!”
三人像勤劳的蜜蜂一样,在乱石丛中穿梭。
黑风也不闲着,它在草丛里钻来钻去,突然——
“汪!”
黑风猛地窜了出去,扑向一丛灌木。
“扑棱棱——”
一只色彩斑斓的野鸡受惊飞起,但刚飞到半空,就被黑风一个纵跃,准确地咬住了翅膀,硬生生给拽了下来!
“好狗!”
徐军大喝一声。
黑风叼着还在扑腾的野鸡,屁颠屁颠地跑回来邀功。
“今儿中午有肉汤喝了!”
日头到了正当中。
背篓已经满了大半。
三人在一条清澈的小溪边停下来歇脚。
徐军熟练地收拾了那只野鸡,不需要拔毛,直接剥皮,在溪水里洗净,切成块。
架起篝火,用随身带的铝锅,装上溪水,扔进去几片姜,再把刚采的刺老芽洗了两把扔进去。
不放油,只撒一把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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