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一日。
长安城东,特别稽查司。
上官拨弦坐在案前,面前摆着几件东西。
一块青玉麒麟佩。
一张写着“城西柳树巷七号”的纸条。
一封署名“沈三”的信。
还有一份从井里捞出的尸骨的初步验尸报告。
她把那块玉佩拿起来,对着光仔细看。
麒麟嘴里衔着的那颗红玛瑙珠子,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
她轻轻转动玉佩。
珠子动了。
她愣了一下。
珠子可以转动?
她试着又转了一下。
珠子转了一圈。
然后,玉佩的背面,弹开了一个小暗格。
暗格里藏着东西。
一小块折叠起来的绢帛。
上官拨弦展开那块绢帛。
上面写着一行字。
“沈三欠我一百两,三日后不还,以此玉抵债。”
没有日期。
没有落款。
沈三。
又是沈三。
她看着那行字。
周福生把这块玉佩卖给那个年轻人,收了五十两。
但玉佩的真实价值是一百两。
他亏了五十两。
为什么?
因为他要用这块玉佩抵债?
沈三欠他钱?
还是他欠沈三钱?
她把绢帛放下。
靠在椅背上,闭上眼。
脑子里把所有的线索过了一遍。
周福生,鬼市卖古董的。
六月五日夜,卖给一个年轻人一块玉佩,收了五十两。
当晚,他死了。
手里攥着那块玉佩。
死前,他在家里藏了一张纸条,写着柳树巷七号的地址。
柳树巷七号,住着一个叫沈三的人。
沈三也死了,死了至少两天。
沈三的院子里有一口井,井里还有一具一年前死的尸骨。
沈三给周福生写过一封信,说“东西已备齐,三日后老地方见”。
又是“三日后老地方见”。
这个句式,她太熟悉了。
林梓榆用过。
周璟用过。
现在沈三也用。
是巧合?
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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