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
登记本上的第一页,显示的日期是两年前,一个名字叫赵伟,上面写有年龄,六十八岁。
继续往下看,登记本上的名字,就没有岁数小的,起码前两页上,最小的一个五十九岁。
胖女人说过,招待所里面住着的都是鬼,这里相当于殡仪馆的骨灰寄存处。
从登记本上来看,她说的倒也没错。
登记本上的名字千篇一律,能看出来,是出自一个人。
我看了一眼已经躺回去的胖女人,这上面的名字应该都是她写的。
继续往下翻,终于看到了一个岁数小的,这个人的名字叫洪朝光,三十八岁。
和其他名字不同的是,这个叫洪朝光的名字下面多了一个横杠。
我记下这个名字,继续翻看。
接下来的几页纸上,我又发现两个名字下面加横杠的,一个叫赵宏,一个叫姜春光。
这两个人的年龄同样不大,一个四十一,一个二十九。
于明的名字在最后一页,他的名字,和之前的笔迹一样,是同一个人所写。
签订契约,必须要本人签字,不是本人签字不好使。
这点就和按手印一样,他人代签的不具备法律效用。
合上登记本,我又看了一眼躺在小窗上睡的正香的胖女人,看她的样子不像是装的。
能在这个时候睡的这么香,如果是装的,那么这个演技绝对满分。
我想了想,又敲了敲吧台。
胖女人没醒,打着呼噜,睡的很香。
我走到门口,打了一下风铃,叮叮咚咚的清脆声音中,胖女人从小床上爬了起来,哀嚎道:“你到底要干什么啊?”
“登记本上的名字都是你写的吗?”我问道。
“是啊!”胖女人一边揉眼睛一边点头。
“于明的呢?也是你写的?”我继续问道。
“是!”
胖女人再次点头,说道:“大哥,你到底要干什么?”
我没说话,只是定定的看着她。
“大哥,你说话啊?”
看了一会,胖女人率先支撑不住了,苦着脸道:“大哥,你这个样子比鬼还吓人!”
我没回答,依旧盯着她看。
“大哥,你别看我了,我在这干了两年多,经我手的入住的各类死鬼得有一百多,我一次都没怕过,大哥,我怕了你了,你想问什么,我知道的一定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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